继2019年1月份国家能源局宣布促进平价(无补贴)和低价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后,4月10日,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《关于推进风电、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政府计划在2019年启动第一批平价上网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,并将通过以下举措为项目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:1)优先落实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;2)签定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;3)降低非技术成本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要点如下:
确定2019年度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。《征求意见稿》要求各省市发改委和能源局n根据地方资源和上网条件,确定第一批平价上网风电、光伏项目,并推进这些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。具备条件的各省市发改委应在4月25日之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项目名单。不具备条件的各省市发改委应在5月31日前报送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办法及工作方案。
优先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。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应优先落实n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,并与地方政府合作降低土地相关成本,国家电网公司、南方电网公司要和平价上网项目签定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(至少20年)。
梳理已核准(备案)未并网存量项目。各省市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要对已核准n(备案)在建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梳理。已核准(备案)两年但未开工建设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应予以废止,并作为新增建设项目参与2019年度新建项目竞争配置。各省发改委和能源局应鼓励各类2018年之前核准(备案)后未实质性开工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,这些项目将可享受最优先级别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。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按第二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;在保障平价上网项目消纳能力配置后,再考虑需国家补贴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需求。